懷疑與學問原文
來源:好上學 ??時間:2023-04-11
“學者先要會疑?!薄填U
“在可疑而不疑者,不曾學;學則須疑。”——張載
學問的基礎(chǔ)是事實和根據(jù)。事實和根據(jù)的來源有兩種:一種是自己親眼看見的,一種是聽別人傳說的。譬如在國難危急的時候,各地一定有許多口頭的消息,說得如何兇險,那便是別人的傳說,不一定可靠;要知道實際的情形,只有靠自己親自去視察。做學問也是一樣,最要緊最可靠的材料是自己親見的事實根據(jù);但這種證據(jù)有時候不能親自看到,便只能靠別人的傳說了。
我們對于傳說的話,不論信不信,都應當經(jīng)過一番思考,不應當隨隨便便就信了。我們信它,因為它“是”;不信它,因為它“非”。這一番事前的思索,不隨便輕信的態(tài)度,便是懷疑的精神。這是做一切學問的基本條件。我們聽說中國古代有三皇、五帝,便要問問:這是誰說的話?最先見于何書?所見的書是何時何人著的?著者何以知道?我們又聽說“腐草為螢”,也要問問:死了的植物如何會變成飛動的甲蟲?有什么科學根據(jù)?我們?nèi)裟苓@樣追問,一切虛妄的學說便不攻自破了。
我們不論對于哪一本書,哪一種學問,都要經(jīng)過自己的懷疑:因懷疑而思索,因思索而辨別是非。經(jīng)過“懷疑”“思索”“辨別”三步以后,那本書才是自己的書,那種學問才是自己的學問。否則便是盲從,便是迷信。孟子所謂“盡信書不如無書”,也就是教我們要有一點懷疑的精神,不要隨便盲從或迷信。
懷疑不僅是消極方面辨?zhèn)稳ネ谋匦璨襟E,也是積極方面建設(shè)新學說、啟迪新發(fā)明的基本條件。對于別人的話,都不打折扣的承認,那是思想上的懶惰。這樣的腦筋永遠是被動的,永遠不能治學。只有常常懷疑、常常發(fā)問的腦筋才有問題,有問題才想求解答。在不斷的發(fā)問和求解中,一切學問才會發(fā)展起來。許多大學問家都是從懷疑中鍛煉出來的。清代的一位大學問家——戴震,幼時讀朱子的《大學章句》,便問《大學》是何時的書,朱子是何時的人。塾師告訴他《大學》是周代的書,朱子是宋代的大儒;他便問宋代的人如何能知道一千多年前著者的意思。一切學問家,不但對于流俗傳說,就是對于過去學者的學說也常常抱懷疑的態(tài)度,常常和書中的學說辯論,常常評判書中的學說,常常修正書中的學說:要這樣才能有更新更善的學說產(chǎn)生。古往今來科學上新的發(fā)明,哲學上新的理論,美術(shù)上新的作風,都是這樣起來的。若使后之學者都墨守前人的舊說,那就沒有新問題,沒有新發(fā)明,一切學術(shù)也就停滯,人類的文化也就不會進步了。
(選自顧頡剛《通俗論集》)
顧頡剛(1893—1980)是位歷史學家,從20年代起就從事民俗學、歷史學的研究,著述豐富,有很多新穎獨到的見解。本文談的是他自己治學的經(jīng)驗,即治學必須要有懷疑精神,才能辨?zhèn)稳ネ?,才能建設(shè)新學說、啟迪新發(fā)明。學有所得,有益于世,于是著文傳布,這是闡釋體論說文的由來,也由此決定了它的特點:自己所使用的概念(比如“懷疑”)要闡釋清楚,所要傳布的事理(比如“治學必須有懷疑精神”)必須來源于實踐,有充足的根據(jù)。
評論體 這是對特定事物特定言行進行評價的文章。一般人寫評論,是有感而發(fā);中學生作文訓練或檢測則是限定材料,即時生意。評價的目的在于分清是非善惡、功過美丑,褒功揚善,貶過棄丑;或者總結(jié)經(jīng)驗教訓,揭示事物的客觀規(guī)律,從而指導人們的生活、學習、工作。上述兩種情況的共同點就是都緊密地為現(xiàn)實服務。一篇評論體論說文必須具備以下的條件:評論對象交代得清楚(當然不必嗦,而是根據(jù)評論的需要突出重點和要點),自己觀點正確、態(tài)度鮮明,對事物的分析入情入理,不牽強附會。至于文章的具體組織方法,是多種多樣的,或先敘后議,或夾敘夾議,都可以。
因為對象的不同,評論又分出了種種名目:思想評論、文學評論、體育評論等等。根據(jù)中學語文教學大綱的要求,中學生重點要掌握思想評論和文學評論的寫法。評價一種言行思想或一篇(部)文藝作品,如果贊成,說它好,怎么把這“好”說出來?如果不贊成,說它不好,又怎么把這“不好”說出來?除了認真審題,理清思路外,在論證方法上也要注意靈活變化。思想評論,常用釋義正名法(把有關(guān)名詞、概念的外延、內(nèi)涵解釋清楚)、揭示實質(zhì)法(直截了當、一針見血地把問題的實質(zhì)揭示出來)、立標衡定法(拿出公認的標準來衡量所評價對象,合則好,不合則不好,屬理證一類)、推因論果法(說明或推斷評論對象產(chǎn)生、存在、發(fā)展的原因,已經(jīng)產(chǎn)生或?qū)a(chǎn)生的影響、結(jié)果,也屬理證一類)、比較異同法(即類比法、對比法,有比較才有鑒別)等等。如果是反駁錯誤的言論,還常用引申歸謬法(按照對方的說法推導出顯然荒謬的結(jié)論,以此證明它的錯誤)。文學評論,也常用立標衡定、推因論果、比較異同等方法,此外還有讀者印證法(以讀者的感受證明作品的優(yōu)劣得失,屬例證法一類)、述評合一法(寓評價于復述作品內(nèi)容之中,也是例證法一類)、剖析內(nèi)涵法(把作品的底蘊挖掘出來,闡釋清楚,也屬例證法一類)、帶入意境法(用描繪的方法把作品中的意境展現(xiàn)出來,把其他讀者帶進意境中去。這是文學鑒賞的常用方法,一般評論偶而也用,也屬例證法一類)等。
“在可疑而不疑者,不曾學;學則須疑。”——張載
學問的基礎(chǔ)是事實和根據(jù)。事實和根據(jù)的來源有兩種:一種是自己親眼看見的,一種是聽別人傳說的。譬如在國難危急的時候,各地一定有許多口頭的消息,說得如何兇險,那便是別人的傳說,不一定可靠;要知道實際的情形,只有靠自己親自去視察。做學問也是一樣,最要緊最可靠的材料是自己親見的事實根據(jù);但這種證據(jù)有時候不能親自看到,便只能靠別人的傳說了。
我們對于傳說的話,不論信不信,都應當經(jīng)過一番思考,不應當隨隨便便就信了。我們信它,因為它“是”;不信它,因為它“非”。這一番事前的思索,不隨便輕信的態(tài)度,便是懷疑的精神。這是做一切學問的基本條件。我們聽說中國古代有三皇、五帝,便要問問:這是誰說的話?最先見于何書?所見的書是何時何人著的?著者何以知道?我們又聽說“腐草為螢”,也要問問:死了的植物如何會變成飛動的甲蟲?有什么科學根據(jù)?我們?nèi)裟苓@樣追問,一切虛妄的學說便不攻自破了。
我們不論對于哪一本書,哪一種學問,都要經(jīng)過自己的懷疑:因懷疑而思索,因思索而辨別是非。經(jīng)過“懷疑”“思索”“辨別”三步以后,那本書才是自己的書,那種學問才是自己的學問。否則便是盲從,便是迷信。孟子所謂“盡信書不如無書”,也就是教我們要有一點懷疑的精神,不要隨便盲從或迷信。
懷疑不僅是消極方面辨?zhèn)稳ネ谋匦璨襟E,也是積極方面建設(shè)新學說、啟迪新發(fā)明的基本條件。對于別人的話,都不打折扣的承認,那是思想上的懶惰。這樣的腦筋永遠是被動的,永遠不能治學。只有常常懷疑、常常發(fā)問的腦筋才有問題,有問題才想求解答。在不斷的發(fā)問和求解中,一切學問才會發(fā)展起來。許多大學問家都是從懷疑中鍛煉出來的。清代的一位大學問家——戴震,幼時讀朱子的《大學章句》,便問《大學》是何時的書,朱子是何時的人。塾師告訴他《大學》是周代的書,朱子是宋代的大儒;他便問宋代的人如何能知道一千多年前著者的意思。一切學問家,不但對于流俗傳說,就是對于過去學者的學說也常常抱懷疑的態(tài)度,常常和書中的學說辯論,常常評判書中的學說,常常修正書中的學說:要這樣才能有更新更善的學說產(chǎn)生。古往今來科學上新的發(fā)明,哲學上新的理論,美術(shù)上新的作風,都是這樣起來的。若使后之學者都墨守前人的舊說,那就沒有新問題,沒有新發(fā)明,一切學術(shù)也就停滯,人類的文化也就不會進步了。
(選自顧頡剛《通俗論集》)
顧頡剛(1893—1980)是位歷史學家,從20年代起就從事民俗學、歷史學的研究,著述豐富,有很多新穎獨到的見解。本文談的是他自己治學的經(jīng)驗,即治學必須要有懷疑精神,才能辨?zhèn)稳ネ?,才能建設(shè)新學說、啟迪新發(fā)明。學有所得,有益于世,于是著文傳布,這是闡釋體論說文的由來,也由此決定了它的特點:自己所使用的概念(比如“懷疑”)要闡釋清楚,所要傳布的事理(比如“治學必須有懷疑精神”)必須來源于實踐,有充足的根據(jù)。
評論體 這是對特定事物特定言行進行評價的文章。一般人寫評論,是有感而發(fā);中學生作文訓練或檢測則是限定材料,即時生意。評價的目的在于分清是非善惡、功過美丑,褒功揚善,貶過棄丑;或者總結(jié)經(jīng)驗教訓,揭示事物的客觀規(guī)律,從而指導人們的生活、學習、工作。上述兩種情況的共同點就是都緊密地為現(xiàn)實服務。一篇評論體論說文必須具備以下的條件:評論對象交代得清楚(當然不必嗦,而是根據(jù)評論的需要突出重點和要點),自己觀點正確、態(tài)度鮮明,對事物的分析入情入理,不牽強附會。至于文章的具體組織方法,是多種多樣的,或先敘后議,或夾敘夾議,都可以。
因為對象的不同,評論又分出了種種名目:思想評論、文學評論、體育評論等等。根據(jù)中學語文教學大綱的要求,中學生重點要掌握思想評論和文學評論的寫法。評價一種言行思想或一篇(部)文藝作品,如果贊成,說它好,怎么把這“好”說出來?如果不贊成,說它不好,又怎么把這“不好”說出來?除了認真審題,理清思路外,在論證方法上也要注意靈活變化。思想評論,常用釋義正名法(把有關(guān)名詞、概念的外延、內(nèi)涵解釋清楚)、揭示實質(zhì)法(直截了當、一針見血地把問題的實質(zhì)揭示出來)、立標衡定法(拿出公認的標準來衡量所評價對象,合則好,不合則不好,屬理證一類)、推因論果法(說明或推斷評論對象產(chǎn)生、存在、發(fā)展的原因,已經(jīng)產(chǎn)生或?qū)a(chǎn)生的影響、結(jié)果,也屬理證一類)、比較異同法(即類比法、對比法,有比較才有鑒別)等等。如果是反駁錯誤的言論,還常用引申歸謬法(按照對方的說法推導出顯然荒謬的結(jié)論,以此證明它的錯誤)。文學評論,也常用立標衡定、推因論果、比較異同等方法,此外還有讀者印證法(以讀者的感受證明作品的優(yōu)劣得失,屬例證法一類)、述評合一法(寓評價于復述作品內(nèi)容之中,也是例證法一類)、剖析內(nèi)涵法(把作品的底蘊挖掘出來,闡釋清楚,也屬例證法一類)、帶入意境法(用描繪的方法把作品中的意境展現(xiàn)出來,把其他讀者帶進意境中去。這是文學鑒賞的常用方法,一般評論偶而也用,也屬例證法一類)等。